为什么要将“方法与过程”作为目标的维度?
这是时空观在语文教学中的应用,要在动态中把握语文目标,是对目标全新的认识,也可以说是新的目标观。
以往对目标的定位主要是目的、任务、标高,目标确定后使用具体的方法、利用一定的资源去实现、完成、达到这个目标。
新的目标观告诉我们,目标是方法的总和,完成目标也可以说成完成方法,而不是以前说的利用方法,这是有本质的区别。造成这种区别的原因是以前的目标注重的是结果,所以方法是为目标服务的,处于目标之外,而新的目标观,目标更加注重的是过程,所以方法处于目标之内(准确的讲是维度)。
新的目标观里的方法指的是学生和知识与能力、情感态度价值观等之间的联系的实现形式。形式离不开内容,形式的总和也就是内容的总和,所以将方法作为维度是符合维度的概念的。
新的目标观给我们展现了一幅普遍联系的画卷。
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到目标与内容的关系,目标是个动态概念,强调的是获取,内容是静态概念,指的是包括哪些东西。
新旧目标观对待方法的态度的差别,并不是方法本身造成的,也就是说方法本身并没有多少变化,(如果说有变化,是因为它们联系的目标观的变化而变化),但是新的目标观,为方法的发展拓宽了道路,对方法新的认识,为实践、思维、学习方式敞开了大门。
新的目标观使方法成为了“活跃分子”。
过程作为维度,既指以上所述的联系不仅是空间上的联系,而且还是时间上的联系,还包括从联系之后的变化,认识到资源的重要,和发展的连续性
新的目标观是时空观、普遍联系的观点、发展的观点在语文学习上的运用,从微观角度展现了学习的特点,指出了目标与内容的区别。
新课标强调学生是学习的主体,作为具体目标的设计主体也应该是学生。一直以来学习目标特别是课堂学习目标的设计者都是教师,学生成为事实上的被动学习者,这是新的目标观无法实施或推广的重要原因。
有两个问题值得思考:一是学习目标由学生设计,教师扮演什么角色、新课标扮演什么角色?二是学生如何设计学习目标,并实现目标。
教师是特殊的学习资源,特殊性在于其具有能动性,是新课标约束下的能动性。
教师设计目标,生成的时候一般做两件事,一件是烧火,激发学生的兴趣以便正确行走在教师指引的道路上,一件是灭火,凡是不在这条道上的意外之火均须灭掉,这条路有时宽,给学生一定的空间,但是走得慢,有时窄,走得快,走到头好像收获不大。
学生设计目标,学生成了学习的主人,体验和感悟容易落到实处。要想实现目标,需要采取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。
据了解,先进行的数学课程标准修订,将三维修订为四个方面:基本知识、基本技能、基本生活经验、基本思想(估计语文课标的修订也应相同)。
三维展示的是一个普遍联系的世界,谈到任何一个维度都不能离开另外两个维度,否则就没有意义。
而四个方面则淡化了联系(是淡化不是弱化),除了强调了学科的特殊性(用基本知识、基本技能去区别于其它学科),更强调人与学习的关系(基本生活经验是学习的重要资源,基本思想对儿童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,这两点为探究奠定了基础)
从发展的角度看,三维是将病人治成好人,四个方面则是将好人培养成有思想的人,似乎看到它们是一脉相承的,而不是后者否定前者。